221个国谈药品,3月1日执行(附名单)

2021-02-23 17:36:31 赛柏蓝
 收藏
分享

赛柏蓝


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来源/赛柏蓝

 作者 /遥望

   

221个谈判药品,3月1日开始执行  


 

 1   

221个谈判药品支付标准出炉


近日,河北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2020版医保目录的相关通知指出,《河北省2020年版目录》(含国家谈判药品)内药品全部纳入省本级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 其中甲类药品,不设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乙类药品(不含国家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




药品分类、剂型、医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等均按照《河北省2020年版目录》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通知, 雷替曲塞注射剂等221种谈判药品,按“普通乙类”和“特乙类”分类管理 ——“普通乙类”为治疗心血管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特殊类药品,共176种;“特乙类”为部分治疗肿瘤的靶向药物和常用药品,共45种。

 

“医保支付标准”栏规定的支付标准包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

 

普通乙类和特乙类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如下:

 

“普通乙类”药品医保支付方式:参保人先行自付10%,其余90%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特乙类”药品医保支付方式:参保人先行自付20%,其余80%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加补充(补助)医疗保险的,个人先行自付部分按照其参加的险种给予一定补助。


其中,参加4%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先行自付20%部分,由补充保险统筹基金支付5%,参保人自付15%;参加10%补充(补助)保险的,参保人先行自付20%部分,由补充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分别支付10%;“七方面人员”个人自付20%部分,全部由补充(补助)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同时,原常规乙类药品戈舍瑞林缓释植入剂等14种调入协议期内谈判的药品,按照常规乙类药品5%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政策执行。2018年谈判准入的17个药品在2021年3月1日之前仍按原政策由基金支付。

 

上述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2   

新版药品目录3月开始执行


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2020版医保目录,新版药品目录 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2800种,其中西药1264种,中成药1315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21种。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2020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据梳理,协议期内的221种谈判药品,其中抗肿瘤药45种,其他西药117种,中成药59种。

 

新版药品目录3月1日就将正式执行, 据不完全梳理,上海、北京、河北、四川、宁夏、江苏、山东等全国24省已经发布通知,安排谈判药品在当地的省级招采平台上挂网采购。


此外,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加快原自行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按要求清理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品种,推进用药范围的基本统一。

 

回到谈判药品的情况,2020年,国家医保局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最终谈判成功119种(其中目录外96种,目录内23种),成功率73.46%,平均降价50.64%。


2020版医保目录调整共新调入119种药品(含独家药品96种,非独家药品23种),这些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

 

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谈判纳入的药品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 本次谈判药品的协议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国家医保局将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再次调整其支付标准,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回顾历年的医保谈判:2017年,17个药品谈判成功,2018年,36个药品谈判成功,2019年,97个药品谈判成功。总的来看,创新药进入医保基本都实现了不定程度的放量,221种谈判药品随着新版医保目录的正式执行,也将进入放量阶段。


附:221个国谈药品支付标准(点击查看大图)







(来源:河北省医保局)


0/200
进入管理端
易学酷APP